2/17/2010

不生、不婚,又怎麼樣?

http://sociology.ntu.edu.tw/~pclan/html/word/no%20birth.pdf

不生不婚又怎麼樣?(原標題為:低生育率的毛線球)
作者:藍佩嘉
出處:天下雜誌440 期2010/01

台灣的生育率已成為全球最低,去年出生登記人口只有19 萬人,平均育齡婦女一生只生一個小孩。這個世界第一,吸引了Wall Street Journal 的記者來台灣做專題報導。為什麼?這個問題的答案像是滾毛線球一般,這裡一叢那裡一頭,糾結拉扯出台灣社會有關性別與婚姻的種種問題。

現象一頂客族愈來愈多

對不同的人群來說,實有著不同的原因。首先,在已婚族群中,不生的比例越來越高,大家都知道,這叫頂客族。有人說他們自私,有人說他們想得開。生兒育女的意義在現代社會已然改變,養兒防老的工具功能幾乎不復存在,傳宗接代的規範壓力已然消解,召喚生產報國的愛國論述,也完全失去動員力量。生養小孩的意義,可以說純粹剩下核心家庭為了實踐生命價值與尋求情感連結的目的。

相對於當父母的成就感,天平的另一端是經濟成本的考量。整體而言,台灣的薪資偏低、都會區房價偏高,造成家庭可支配所得偏低。許多人不生小孩是考量「養不起」,這樣的成本計算對不同階層的群體來說又有不同的公式。中產階級怕小孩輸在起跑點上,雙語幼稚園與安親班的費用比唸大學還貴,勞工階級則要努力排隊才能進入公立的托兒所,盤算著請保母還是辭職比較划算。

在台灣,公立的托育措施明顯不足,生育補助與兒童津貼更是寥寥無幾。行政院在去年通過,請育嬰假的母親或父親在前半年可以領到國家六成薪的津貼。但成效如何?工業總會的調查發現,自育嬰假政策實施以來,條件適用者中只有3%的人申請,而且多是老師與公務員。原因很簡單,私部門的受雇者擔心飯碗不保,不敢請;此外,由於政府補助是根據勞保的投保薪資,而台灣企業多有低薪投保的陋習,所以,請育嬰假領到的六成薪其實遠低於實際薪水的六成,所以,對多數人來說,請不起。

台灣的職場文化是促成生育率降低的主要因素之一,不僅平均工時長,更強調工作優先、生活與家庭都可犧牲的規範價值(還記得那個狗洗到一半也要去工作的房屋仲介廣告?)。這樣的職場文化以男性養家者為員工的主要想像,假定小孩有母親在照顧,讓許多身陷其中的職業婦女「不敢生」,甚或,在工作的壓力下,「生不出來」。

現象二愈來愈多人不婚

其次,有越來越多的人不婚。台灣的單身女性比例,30 歲到40 歲的女性中,有三成以上的人口為未婚,35 歲到40 歲的女性中也有四分之一未婚,此比例高達世界第二,儘次於法國。

台灣女人不結婚,因為許多事情已經變了。女性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已超過男性,伴隨而來的是女性勞動參與率的提高,進而讓女人能夠維持經濟獨立,不需仰賴婚姻提供物質支持。台灣女人對婚姻的想法與期待也在改變。她們期待建立在溝通、分享與平等的親密關係,她們期待配偶分攤家務與育兒,沒有理想的伴侶關係,她們寧願不結婚。

然而,台灣女人不結婚,也正因為許多事情還沒有太大的改變。相關調查發現,多數台灣女性不是「選擇」或「決定」不結婚,而是沒有合適對象,「結不成婚」。「上嫁下娶」、「男高女低」的傳統婚配文化,影響男人,也影響女人自己的擇偶標準,結果擠壓到高學歷、高成就、高年齡的女性的婚配機會。

還有,女性進入婚姻的社會責任,意即作為好妻子、好母親、好媳婦的規範壓力仍不減。所以有些女人寧願同居,而不要進入法律與親屬關係規範的婚姻。

現象三婚姻壓力全球第一

我有回路過房屋仲介,看見櫃台上的小套房廣告,標題為「敗犬首選」,我大笑,很難想像有個三、四十歲的熟女,走進仲介說,自信而優雅地說:「嗨,我是敗犬,我要看那間房。

對於台灣單身女性來說,結婚的社會壓力仍然不減,這是另一個台灣的世界第一。中央研究院的社會變遷調查中,有這樣一個題目:「你是否認為不好的婚姻比沒有結婚好?」已婚的受訪者中,有超過半數回答「是」,令人驚訝的是,但未婚者也有近半數者如此回答(46%),而且,不分男女都是如此,女性的比例甚至還稍高一點。我的同事蘇國賢跨國比對同一調查後發現,台灣民眾認為不好的
婚姻比沒有結婚好的人,其比例為全球最高,遠遠高過位居其二的菲律賓(27%)。

最後,生育其實未必要跟婚姻綁在一起,不婚者可能是偶然單身(single by chance),但可以選擇當媽媽(motherhood by choice)。儘管因為離婚率的提高、單親家庭的增加,台灣社會開始逐步接受家庭的多元型式。然而,在現有的法律與制度框架中,單身女性與同性伴侶仍然被排拒在親職的大門之外。

「人工生殖法」規定人工受孕等醫療技術僅適用於有婚姻關係的不孕者,剝奪了單身女性及同志當媽媽的權利。這是為什麼,求子心切的單身藝人藍心湄、白冰冰,要千里迢迢到國外借精生子。然而,旅遊與醫療費用的昂貴,讓經濟能力不足的單身女性與同志更形弱勢,連生都生不起。

領養的途徑也有婚姻門檻。兒少福利機構多限定收養人必須是夫妻,即便是透過私人關係安排收養親友的小孩,也要透過法院裁定。根據婦女新知與女同志拉拉手協會的報告,高等法院曾駁回單身女性的收養聲請,只因評估「收養人為單身,日後可能面臨再婚,屆時是否影響被收養人的適應,不能忽視。」或者,女同志
想領養妹妹的小孩,法官擔心被收養人會有性別角色混亂,因而駁回領養申請。

面對低生育率的人口挑戰,以及背後如毛線球纏繞的種種相關問題,政府能做什麼、該做什麼?要讓想生的人養得起、能夠勇敢地生,發幾張小朋友實是杯水車薪,提供價格與品質都讓人滿意放心的公共托育、創造制度誘因讓職場發展出對家庭更友善的文化,以及促成性別更平等的家庭與社會,才是治本之道。同時,也應讓想生的人都能夠享有充分的生育與養育的權利,不論是在婚姻內或婚姻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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